第七届全国科技馆辅导员大赛总体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面向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中国科协规划纲要》精神,遵循中国科协“1-9-6-1”工作部署,搭建全国科技馆学习交流平台,以赛代训,以赛促学,不断提高科技辅导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持续提升科技馆服务公众的整体能力和水平,2021年举办第七届全国科技馆辅导员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第七届全国科技馆辅导员大赛,完善组织规则和管理制度,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大赛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第七届全国科技馆辅导员大赛。
第三条 大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倡导有序竞争,鼓励行业自律,进行适度监管,维护参赛选手及相关各方的权益。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科学技术馆
承办单位:中国自然科学博物馆学会科技馆专业委员会 公益支持单位:中国科技馆发展基金会
分赛区主办单位:华北、东北、华东、东南、中南、西南、西北七个分赛区科技馆(通过申报评审方式确定)
决赛执行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或竞磋方式确定
大赛设组织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组织委员会负责审议大赛工作方案,审查、监督和指导整体赛事过程,由主办、承办及公益支持等单位相关领导担任。组织 委员会下设工作组,成员由主办、承办及公益支持等单位推选,负责大赛组织实施。组委会工作组将组织行业专家优化赛事方案。评审委员会重点审议大赛评审方案并负责赛事评审工作由综合类评委(科技馆行业专家和往届获奖辅导员)、科学类评委(科学家、科技教师或科普大咖)、舞台表现类评委(播音主持、 舞台表演或编导方向)和教育类评委四类专家构成。
监审委员会负责监督大赛全过程,包括大赛试题的保密工作、比赛结果核实、受理申诉等。
主办单位职责
1. 审议大赛框架方案;
2. 确定大赛承办单位;
3. 负责大赛经费归口管理;
4. 指导、协调大赛的组织实施。
5. 监督大赛的全过程。
承办单位职责
1. 拟定大赛总体方案;
2. 审议分赛区及决赛实施方案;
3. 负责赛事宣传工作;
4. 负责大赛组织实施。
分赛区主办单位职责
1. 拟定分赛区实施方案;
2. 负责分赛区组织实施;
3. 负责分赛区宣传工作;
4. 组织分赛区选手参加决赛。
第三章 组织方式
大赛设分赛区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
1. 分赛区选拔赛
分赛区参照国家行政区划和各区域科技馆数量划分为七个分赛区,并通过申报评审方式确定分赛区主办单位。
七个分赛区分别是:
华北赛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
东北赛区(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
华东赛区(江苏、安徽、上海)
东南赛区(浙江、福建、广东、江西)
中南赛区(河南、湖北、湖南、广西)
西南赛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西北赛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兵团)
各分赛区选拔赛具体赛制可参考决赛赛制拟定。各分赛区主办单位组织工作需覆盖到本赛区的科技馆,建议由省级或地市级 科技馆具体承办分赛区选拔赛。
2. 全国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通过公开招标或竞磋方式确定 1 家执行单位,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总规模预计 400 人,整体赛程预计 4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