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科研创新 > 科普政策法规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9-01

吉教联〔2022〕49 号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45号)要求,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决定,充分发挥我省科协系统资源优势,有效支持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提高学生科学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科普资源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各地各校要以“请进来”的方式,引进一批优秀科普人才和相关科普机构,有效开展科普类课后服务活动项目。科协组织要会同当地教育部门遴选推荐一批思想品质优秀、热爱教育事业、科普经验丰富的科技人才、科普工作者(有条件的地方,可聘请科学家及两院院士),以及符合学校需求的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学校自主选聘为科技辅导员或合作机构,建立动态调整和评估退出机制,参与学校课后服务,补助经费纳入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不得额外重复收费。探索建立“科普专家+学校科学类课程教师”双师制,通过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普报告进校园、弘扬科学家精神报告会、指导学生科技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等方式加强学生科技教育,培养学生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关注薄弱学校、农村学校的科普服务需求,科协组织要通过推动科普大篷车进校园、流动科技馆巡展、资助成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等方式送资源、送服务,促进科普资源公平惠及城乡学校。

 

二、组织学生到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实践活动。各地各校要以“走出去”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就近分期分批到科技馆和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天文馆、科技园、动植物园、农业示范园、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科普教育实践活动。科协组织要指导支持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优先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需要,开发精品科普课程,安排专职人员进行讲解指导,切实增强科普课程的适宜性。教育部门、科协组织要指导学校加强与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工作对接,共同做好课后科普实践活动计划,保障活动有效实施。鼓励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利用节假日安排学生专场和家庭亲子科普教育活动,向中小学生优惠或免费开放,积极吸引学生参加。支持有条件的科技馆和科普教育基地开发研究性学习课程,组织有关专家指导有兴趣的学生长期、深入、系统地开展科学探究与实验。鼓励科技馆和科普教育基地招募中小学生志愿参加科普讲解等服务活动。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面向中小学生开放科技实践场所,通过开展科普研学、科学研讨、科学探究实践等形式,引导学生感受科技创新氛围,激发科学热情。

 

三、联合加强学校科学类课程教师培训。教育部门要会同科协组织将遴选推荐的科普人才纳入教师培训专家资源库,支持开展中小学科学类课程教师培训。推动科技馆和科普教育基地与中小学校深度合作,统筹制订科学类课程教师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方式,精心设计培训课程,提高教师科学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省教育厅依托“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开展中小学科学类课程教师培训。各地教育部门要将科学类课程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提高教师科学素养;引导教师应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学习使用科学课程资源,提升教师教学水平。省科协将探索开展吉林省青少年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工作,提升科技辅导员的获得感和认同感,推动队伍专业化发展。

 

四、发挥科协组织在规范校外培训中的作用。省科协将研制有关专业标准和工作指南,为加强科学素质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提供专业支持。各级科协组织要对全省科学素质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摸排调查,加强机构设计管理研究;要以举办专业培训或论坛活动、开展监测评估研究等为载体,引导科学素质类校外培训机构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配合有关部门规范整治各类传播“伪科学”的校外培训活动。要加强对科学素质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按照教育部、中国科协要求,规范开展竞赛活动,杜绝重比赛轻育人、乱收费、评比表彰泛滥等乱象,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五、建立健全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各地教育部门、科协组织要高度重视,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专门人员,建立工作专班,加强日常工作沟通,定期对接双方需求,加大对薄弱学校、农村学校的支持力度,形成协同推进的长效工作机制。要将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双减”工作督导检查,加强对青少年参加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安全保障,开展工作人员安全培训,加强场馆内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和检查,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要定期评选推介科普类课后服务典型案例和精品科普课程资源,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作出突出成绩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宣传,形成崇尚科学的浓厚氛围,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