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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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省科普旅游业的意见

日期:2023-07-13

(吉科协发普字〔2015〕14号,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吉林省旅游局2015年7月27日印发)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为指导,通过旅游与科普的有效结合,互相促进,

更好地满足公众多样化、多层次的科学文化和旅游休闲需求,营造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

浓厚氛围,为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生活质量,建设创新型吉林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构建起以全省科技馆、博物馆、动植物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科普展馆

等科普教育基地为基础,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冰雪自然景观、厂矿企业等

为阵地的科普旅游体系,开发一批特色鲜明的科普旅游品牌线路、景区、活动及产品。大力培育科普旅

游市场,扩大科普旅游规模,创新科普旅游手段和方式,提高科普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到2020年全省

科普旅游接待人数达到2000万人次,实现科普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加大科普旅游资源开发利用

  1.开展科普旅游资源调查,创建科普旅游示范景区。省科协和省旅游局联合开展科普旅游资源调查

工作,摸清科普旅游资源情况,绘制全省科普旅游地图。联合组织开展全省科普旅游示范景区创建活动,

着力打造一批建设品质高、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的科普旅游景区。

  2.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完善旅游服务功能。以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技场馆为依托,加强安全

健康、防震减灾、消防人防、绿色节能、生态环保等各类主题科技体验馆的建设与发展,增加趣味性、参

与性、体验性的科普娱乐项目,强化旅游道路、景区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的科普标识以及各种安全、环

卫设施等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服务功能,争创国家A级旅游景区。

  3.加强旅游景区建设,完善科普教育功能。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动植物园、工业遗址

、乡村旅游点等旅游景区为依托,深层次挖掘科学文化内涵。增加科普长廊、科普解说步道、科普标识标

牌、声像影厅等设施,把科技建设、科学实验、科普知识讲座与旅游者的广泛参与融为一体,使旅游者充

分领略现代科技的神奇魅力。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发富有科普教育特色和科学文化创意的科普旅游体验

商品、科普玩具、科普动漫游戏、科普旅游宣传册、纪念商品等,丰富景区科普元素,营造景区科普氛围

,提高科普教育功能。鼓励有条件的景区争创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

  (二)打造科普旅游产品品牌

  1.着力开发特色科普旅游线路及特色科普旅游项目。各级科协、旅游主管部门要支持有一定市场占有

率和影响力的旅游企事业单位,面向市场,针对不同人群、不同时节、不同主题,设计开发和管理经营一批

各具特色的精品线路及科普旅游项目,鼓励有条件的旅行社策划推出“科普场馆线路”、“科技产业园区线

路”、“农业科普线路”、“冰雪主题科普线路”等集科学性、趣味性、互动性、体验性于一体的科普旅游

路线,或是打造具有科普特色的旅游项目。

  2.丰富开展科普旅游活动。发挥科协在科普活动组织及创意方面的优势,充分利用旅游景区资源和设施

条件,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夏(冬)令营、动植物标本采集制作、科普小导游招募、科幻画创意赛等青少年科

普旅游活动。设计推出针对广大社会公众的“科普一日游”、“科普自由行”、“健康生活体验游”、“野外

露营探险考察活动”、“科普旅游有奖摄影、征文”等主题活动,丰富科普旅游内容,满足公众多样化、个性

化的科普旅游需求。充分利用科普旅游微博、微信,实现线上线下旅游与活动的有机结合。

  3.大力开展科普旅游品牌宣传。在旅游宣传中,积极彰显我省旅游资源当中的科普内涵,打造科普旅游名

片,使科普旅游成为我省旅游业一大特色。各级科协、旅游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各类博

览会、冰雪旅游节等重大科普活动、展会及旅游活动平台推介科普旅游。充分利用广电媒体、手机新媒体、纸

质传媒、网络等各种宣传途径,加大科普旅游产品宣传和推销力度,扩大科普旅游的社会影响。

  (三)加强科普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1.开展科普旅游职业教育,为科普旅游培养专门人才。各地旅游教育培训机构,要注意增加科普专业知

识教育,培养学生围绕旅游资源挖掘展示其科学内涵的意识和能力,并针对我省旅游特色,开展实践锻炼,培

养一批既懂旅游又善科普的专门人才。

  2. 加强科普旅游业务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科普工作能力。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企业公司合

作成立科普旅游培训教育机构,邀请专家、教授前来讲学。加强对各旅行社、旅游景区管理人员、导游和解

说人员的科普旅游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科普服务意识,提高其自身科学文化素质,以及开展

科普旅游的策划能力、组织能力以及讲解科普知识的能力。

  3.引进智力人才,鼓励专家学者加入科普旅游服务队伍。充分利用科协组织的人才优势,鼓励和组织院

士专家、老科技工作者、科普志愿者、高校师生、在职科研人员、科技传媒人士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参与科普

旅游规划、景区建设、人才培养、社会宣传及相关旅游资源科普知识的挖掘、整理与编写等各种科普志愿服务

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科协、省旅游局科普旅游协调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协调会议,总结


工作经验,商讨工作计划,统筹科普旅游的建设和发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优化科普旅游发展环境。各

地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把科普旅游发展纳入当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和旅游发展规划,研究出台支持科普旅游

的具体措施,推动科普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抓好落实实施。各级科协、旅游部门及各相关景区、科普教育基地要加强科普旅游工作调研,掌握

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科普教育基地、景区要制定具体的适应科普旅游的完善方案,明确任务,提出工作

进程及时间节点,强化责任,做到有要求、有部署、有检查,保证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并根据服务对象和形

势发展的需要,不断丰富、拓展科普旅游的内涵和外延。


  (三)加大扶持力度。省科协、省旅游局整合项目资源,共同推动全省科普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共同推进

科普旅游精品的打造,各地要加大对科普旅游的品牌塑造、形象宣传、市场促销、产品研发等方面的投入。运

用经济杠杆和有效的政策手段,积极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类资本投入科普旅游,开发研制与科普旅游相关的科普

产品,建立起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科普旅游投入机制。

  (四)开展创建表彰。深入开展科普旅游示范景区、优秀科普旅行社创建活动。根据各地科普旅游开展情

况,省科协和省旅游局联合开展优秀科普旅游旅行社、科普旅游示范景区、优秀科普旅游导游员的命名表彰活动。